电话:010-51069617
传真:010-51069707
职能:负责并组织实施分局廉政工作计划;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对分局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投诉、控告,调查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受理工作人员的申诉;组织实施对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教育,负责联络、协调特约廉政监督员开展内部廉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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