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对外接待、新闻宣传、信息审核、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负责群团、离退休干部管理。负责经费、预算决算、内部审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保卫工作。
(二)综合发展科。
负责拟定全局阶段性和年度性工作目标、工作要点、整体计划并统筹推动落实。负责工作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负责研究提出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创新的政策措施,负责对外科技等领域的联系交流和外事工作。
(三)科技创新科。
负责指导协调本区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科技工作的顶层设计,拟定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拟订相关落实措施。负责推进科技领域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和软科学研究工作,研究提出本区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的科技产业。承担推动本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科技社团、科技类民非企业单位管理,承担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科研成果报告工作。负责推动本区科普工作。
(四)产业促进科。
研究拟订本区工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推进本区工业领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布局。负责本区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负责一般制造业疏解提质。指导本区先进制造业、新材料、航天航空等产业发展。
(五)数字经济科。
组织拟定本区推进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年度计划、方案并协调实施。负责推进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进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大数据等相关产业发展。负责推进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六)企业服务科。
负责指导和促进本区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意见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工作,拟订本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措施,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和管理。负责本区技术市场工作。
(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科。
负责本区信息化工作的顶层设计,拟定本区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拟订相关落实措施。统筹协调本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和管理。促进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参与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部门专用通信网。负责本区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本区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统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八)法制科(安全生产科、环境保护科)。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与协调。负责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牵头本单位落实区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督促、协调本领域内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