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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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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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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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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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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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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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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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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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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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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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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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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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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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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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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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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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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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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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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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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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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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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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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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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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主席令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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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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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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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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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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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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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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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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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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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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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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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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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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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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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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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二十八、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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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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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1.在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均提供纸质版材料;填表说明中无特别要求的,办理资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供;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2.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微信、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办理涉税费事项的,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的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于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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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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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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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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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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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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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12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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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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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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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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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的报送条件为内地居民纳税人。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的报送条件为单位纳税人。 (3)入境的身份证明的报送条件为外国人。 (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报送条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纳税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报送条件为台湾地区居民纳税人。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原件的报送条件为门前申报时提供。 (6)《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报送条件为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 (7)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报送条件为国产车辆,车辆电子信息单的报送条件为进口车辆。 (8)其他有效价格凭证的报送条件为未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非进口自用的纳税人。 (9)驻华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的报送条件为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 (10)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的报送条件为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11)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的报送条件为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的报送条件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 (13)专家证或者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报送条件为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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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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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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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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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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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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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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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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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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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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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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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华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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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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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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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效价格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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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非进口自用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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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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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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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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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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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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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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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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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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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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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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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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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报送条件为国产车辆,车辆电子信息单的报送条件为进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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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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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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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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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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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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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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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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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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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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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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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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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申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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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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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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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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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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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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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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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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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居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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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证单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办税服务厅地址可查看广东省办税地图。广东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12366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4 类。
3. 纳税人办理本事项的时限要求为: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 60 日内申报纳税;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 60 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 60 日内申报纳税;
(4)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 60 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4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5.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6.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