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邀请单位为外国人申请外国人才签证(以下简称“R字签证”)的《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六条 规定: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第七条规定:申请R字签证,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国家外国专家局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外专发〔2017〕218号)。
三、办理机构
(一)受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审核。
(二)签发机构
上海市外国专家局负责决定。
四、申请条件
(一)邀请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有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邀请单位,信用记录良好。
2.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应当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国家外国专家局会同外交部、公安部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外国高端人才认定标准。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须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全程在线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材料目录
1、邀请单位在线注册账号
邀请单位首次使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应在系统内注册单位账号,在线填写单位有关信息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材料(所需材料具体参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事指南(暂行)-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专门服务机构在线注册账号),经受理窗口认证成功后方可使用该系统。已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登记注册的单位,无需再次另行注册。
2、申请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请提供以下材料:
六、办结期限
受理机构对邀请单位提交的《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自材料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内)受理,签发机构对受理的《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告知邀请单位。
七、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邀请单位登录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www.safea.gov.cn),在线提交申请信息,提供相关电子材料。
2.网上受理。受理机构网上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3.网上审查。受理机构网上受理后,应当在规定期限进行审查。
4.网上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在线签发《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不符合条件、标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八、注意事项
(一)邀请单位自网上提交申请之日起可以登录系统,实时查询办理状态和查询决定结果,决定通过后,可直接在线打印《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二)许可受理或决定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随机抽查等措施核查申请材料真实性。
(三)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R字签证
申请人应当自《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持确认函等材料至我驻外使、领馆及我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申请R字签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1、签证申请表;
2、本人护照(有效期内为6个月以上)以及符合规定的照片;
3、《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打印件;
4、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 1.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办理流程图
2.《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