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计税依据、核定比例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印花税核定。或者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操作步骤】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登录宁波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核定管理】-【调整印花税核定】。
2、填写申请表
3、预览提交
4、审核中
资料已经提交,需要等待税务人员在管理端审核通过后才能生效,可以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填写内容,如果认为填写有误可以点击“撤销申请”取消此次申请,若税务人员审核通过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5、完成
进度办理进度及结果信息中查询
显示“受理通过”则说明改申请已经被受理并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