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
1 功能概述
进行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
1)登录吉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点击进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选择“扣缴义务类型”下拉框,点击“合同备案信息查询”按钮,查询出信息。
3、 输入申报表信息。可手工录入数据,也可点击页面左上角【导入】按钮,将已有的XML数据文件,导入申报表。
4、 录入完成后, 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申报表。
3 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在进行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自行申报前,必须先做设立税务登记、税费种认定、非居民企业认定。
2、 纳税人只有申请优惠、减免等相关资格审批,才能在录入申报表的时候填写减免税额、免税税额等相关信息,否则系统给与提示,不允许录入数据。
3、 选择扣缴义务人类型时,系统应监控扣缴义务人是否对申报的收入进行非居民企业合同项目备案,如否,应当转入非居民项目备案后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