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流程说明

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流程说明

64612019-08-26 00:04  中国政务服务网

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

【业务概述】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能够建立健全账簿,规范财务核算,正确计算盈亏的非居民企业,在季度或月份终了后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施指定扣缴的除外)。

纳税人可通过此功能进行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

【操作步骤】

1、进入界面

功能入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

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

2、进行申报

填写申报表。纳税人可填写的报表包括: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税收优惠明细表》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填写非居民企业(据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信息

纳税人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当所需报表填写完成后,可提交申报。

点击“申报”后,系统自动跳转到申报等待界面,详细流程请参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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