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流程说明

宁夏电子税务局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流程说明

59312019-08-21 07:48  中国政务服务网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1.功能概述

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在每个月(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2.进入方式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进入界面。

税费申报及缴纳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查询
(3)进入报表后,按照企业实际业务正确填写数据,核对数据没有问题点击申报。

填写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数据
(4)申报成功后根据页面提示可直接扣款。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成功

2019-08-07_核定征收申报0.3png.png
(5)点击【是】跳转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页面进行缴税。

点击【是】跳转到【税费申报及缴纳】
(6)申报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对申报信息进行打印。待页面信息加载完成后点击打印页面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打印成功后点击【退出】按钮,完成打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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