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电子税务局_税库银三方协议账号登记
用户操作手册
- 操作人员进入登录界面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青海省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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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人员选择【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登记】-【税库银三方协议账号登记】,点击【立即办理】,进入数据采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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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新增”按钮,可新增税库银三方协议。
选择已登记的记录信息,点击“验证”按钮,会验证该条登记信息,如果验证通过,协议状态会变为“验证通过”。
点击页面上方“保存”按钮,可以保存填写的信息。下次进入该页面自动带出已保存的信息。
3.操作人员填写完申请表单,上传附列资料后,点击[下一步],有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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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点击[申请],出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完成涉税事项申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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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记清流水号,以便后续查询使用。
5.操作人员可在【事项进度管理】下查询所申请文书事项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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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为“资料已保存”的,表示操作人员只是填写了表单,并未进行申报提交。
办理状态为“资料已提交,待受理(可修改)”的,表示操作人员已提交申请,纳服还未进行受理,可修改表单后重新提交申请。
办理状态为“资料已提交,待受理”的,表示操作人员提交申请,且纳服税务人员已受理,操作人员不能修改表单。
办理状态为“受理通过”的,表示操作人员的申请已通过审核。
办理状态为“不予受理”的,表示操作人员的申请内容不符合条件,需重新修改表单后再次申请。
办理状态为“受理不通过,待补齐补正”的,表示操作人员提交的资料不全,可补齐补正后再次提交申请。
办理状态为“预审不通过,待受理(可修改)”的,表示操作人员提交的资料被审批人员退回修改,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
受理不通过的文书,可在事项进度管理中的进度跟踪点击查看具体不通过的原因。
6.操作人员可在【涉税文书查签】模块,签收申请的文书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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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操作人员关闭该告知书,未进行打印,可点击下载再次进行查看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