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1 功能概述
纳税人可通过此功能模块申请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2 操作步骤
进入方式:【海南省电子税务局首页】-【行政许可】-【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选对应*必录项信息,点击右侧“请选择”上传本地对应的附件资料,如图所示:
填写和上传附件完成,点击“提交”按钮,提示保存成功,就可以在查询功能中查看到此条申请信息。企业如需查看、作废可点击相关按钮即可。
上传附件的方式,也可点击“手机拍照上传,”通过手机(先下载” ××税务”APP软件)” ××税务->首页->扫一扫”功能,扫一扫二维码,上传附件。企业如需查看、作废可以在“自我查询-办税进度查询”中查看到此条申请信息,亦可作废。如图所示:
3 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