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代开发票作废操作流程说明

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代开发票作废操作流程说明

59102019-08-18 22:28  中国政务服务网

代开发票作废

1 功能概述

已代开发票需作废的,可在此功能模块作废已代开的当月发票。

2 操作步骤

进入方式:【首页】-【发票办理】-【发票代开】-代开发票作废】选择对应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即可,如图所示:

【代开发票作废】选择对应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即可

3 注意事项

1、已经取出实物票,作废发票需携带发票全部联次前往办税大厅作废。

2、已扣税款的代开申请,该作废功能也暂不能使用。

3、跨月发票不能进行作废处理,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的方式冲减当期收入完成抵销。

相关标签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