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操作流程说明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操作流程说明

60622019-08-04 00:04  中国政务服务网


  1. 税收减免备案-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


在我国境内使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包括将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用于连续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和将外购的含税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企业,且生产的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产量占本企业用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全部产品总量的50%以上(含)的,可按实际耗用量计算退还所含已缴纳的消费税。

第一步: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模块

税收减免

第二步:选择“税收减免备案”—“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菜单项,进入备案信息确认界面。

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

第三步:确认“征收项目”、“受理税务事项”数据无误,点击“下一步”按钮。

受理税务事项

第四步:填写“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上传“附送资料”,点击“下一步”按钮,收取回执单。

填写“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资格备案”表

收取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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