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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总局最新要求:首违不罚最新指导意见,查询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催报催缴“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未结案、已结案登记信息仅有一条,并且登记日期在当月以内。支持两个场景允许纳税人逾期补申报(先申报再不予处罚)同时支持结案后补充申报(先不予处罚再补申报),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现有流程处罚完毕后可进行逾期补申报。金三处罚决定书(要求已销号才可进行逾期补申报);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后,系统自动调用金三逾期未申报查询接口,如接口返回该纳税人存在逾期未申报数据,则网上申报系统提示纳税人先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简易处罚”事项(自动弹出提示以及网上办税服务厅“简易处罚”模块连接)。待查询网上办税服务厅数据库中“简易处罚”办结标志为成功后,方可进入应申报信息生成环节。
2.1.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逾期申报的网上申报的功能。
2.1.3. 操作说明
- 操作人员进入网站后,点击【登录】选择企业采取不同登录方式,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按期应申报】界面。
- 点击“逾期申报”进入报表填写界面。
- 填写申报表,点击右上角“保存”,若数据填写错误,点击“重置”按钮重置申报表重新填写,若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
- 进入申报结果回执界面,显示本次申报结果及扣款结果。点击“打印回执”可打印当前申报结果回执。
点击“下载PDF”,可“打开”或“保存”报表。
- 若操作人员发现表单填写有误,可在【申报作废】模块,作废报表。
输入“申报日期起止”,点击“查询”。
查询出申报的报表,点击“申报作废”。
填写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进行作废。
系统提示作废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完成业务操作。
- 需要单独进入缴款界面,可点击左侧栏的“税费缴纳”模块进行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