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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操作说明
2.1. 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企业会计制度)
2.1.1. 业务概述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申报时应如实、正确填写财务报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2.1.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财务报表网上申报的功能。
操作步骤
第一步:操作人员进入网站后,点击【登录】选择企业采取不同登录方式,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按期应申报】界面。
第二步:选择“申报月份”更新税费申报及财务报表报送列表,点击“企业会计制度”对应的“填写财报”按钮,进入报表填写界面。
若纳税人近期有税费种认定、纳税人资格、备案等发生变动,页面展现清册与实际所需不符的,需要点击页面的“重置申报清册”按钮,重新生成应申报清册。
第三步:确认财务报表基础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第四步:填写申报表,点击右上角“保存”,若数据填写错误,点击“重置”按钮重置申报表重新填写,若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
第五步:参照系统提示,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信息,返回申报结果。
第六步:进入申报结果回执界面,显示本次申报结果。
第七步:点击“下载凭证”按钮,可下载当前申报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