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说明
1.1 环境要求
建议本地浏览器版本为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
1.2 基本操作说明
1.2.1 消费税申报
1.2.1.1 业务概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消费税”申报成功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网上申报的功能。“消费税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系统直接跳转“附加税申报表”界面。
1.2.1.2 功能描述
本功能由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发起,为纳税人提供“消费税申报”的网上申报的功能。
1.2.1.3 操作人员
需要申报消费税的纳税人(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开户的纳税人)。
1.2.1.4 操作说明
操作人员进入网站后,点击【登录】选择企业采取不同登录方式,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申报界面。
1.按期应申报:金三系统税费种认定的纳税期限为按月、按季等按期申报的,则在【按期应申报】清册中,纳税人可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表单页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报表;此处的“按期应申报”里出现的待申报的申报表和财务报表都是纳税人当期需要申报和报送的。
操作人员选择【申报缴税】,点击【按期应申报】。
若纳税人近期有税费种认定、纳税人资格、备案等发生变动,页面展现清册与实际所需不符的,需要点击页面的蓝色字体【重置申报清册】,重新生成应申报清册。
2.在【填写申报表】页面,左侧为所有报表列表展示,点击表单可进行切换;点击侧边栏按钮可隐藏报表列表,再点击可显示。
消费税申报成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到附加税申报界面。
若带出的表单或者表单数据不正确,点击【重置】,重新加载表单填写数据。
操作人员填写完申报表,若无需检查数据则略过下载凭证,直接点击[申报]。
税费缴纳需要单独进入缴款界面,点击左侧栏的“税费缴纳”并选择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缴款。
3.返回“按期应申报”页面,点击【刷新】,在操作下显示已申报。
4.操作人员可在【申报查询及打印】模块,对申报的报表进行查看和下载。
点击【下载PDF】,可“打开”或“保存”报表。
若操作人员发现表单填写有误,可在【申报作废】模块,输入“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查询】,废报表。
查询出申报的报表,点击【作废】。
填写作废原因,点击【作废提交】进行作废。
系统弹出提示,点击【确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