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
【业务概述】
申请人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核定管理——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
【操作步骤】
第一步:填写表单
系统自动显示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申请表,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核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