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操作说明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操作说明

56872019-08-01 21:34  中国政务服务网

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

【业务概述】

申请人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核定管理——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

【操作步骤】

第一步:填写表单

系统自动显示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申请表,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表单 

第二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

预览提交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提交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核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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