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税收减免核准操作流程说明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税收减免核准操作流程说明

63792019-08-01 10:19  中国政务服务网

税收减免核准

一、 业务概述

纳税人享受核准类减免税,应当提交核准材料,提出申请,经依法具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按本办法规定核准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有批准权限的税务机关核准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减免税。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正常状态。

三、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入库减免退抵税

四、操作步骤

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中央“我要办税”,点击“一般退(抵)税管理”。

第一步:优惠项目选择

1.   选择征收项目;

2.   选择税收优惠项目;

3.   点击下一步。

第二步:优惠信息填写

优惠信息填写

1.   选择征收品目(非必填);

2.   选择减免税政策依据;

3.   填写首次获利年度及首笔生产经营收入取得日期(非必填);

4.   填写减免有效期起与止;

5.   可暂存,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上报附报资料

上报附报资料

1.   根据优惠项目,上传相应资料;

2.   可暂存,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和附报资料信息(可通过页面上方Tab页切换)。

预览提交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确认提交

点击“确定”后,完成提交。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

可在首页“我的待办”中查询申请受理情况。

查询申请受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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