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一、 业务概述
需要报送《存量房销售信息表》的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建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2.有有效的不动产项目登记。
三、功能节点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四、操作步骤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输入“房屋属地税务机关”、“房屋地址”、“房屋所在地行政区划”、“房屋所在地所处街乡”、“权属转移对象”、“权属转移用途”、“权属转移方式”、“交易面积”、“交易价格”、“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
2. 输入“卖方信息”、“买方信息”;
3. 点击“保存”
该事项为纳税人全程网上自主办结,无需税务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