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注销税务登记操作流程说明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注销税务登记操作流程说明

120712019-07-27 08:08  中国政务服务网

注销税务登记

1 功能概述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一)因经营期限届满而发生解散。

(二)因改组、分设、合并等原因而撤销企业。

(三)企业破产。

(四)因迁移住所和经营地点而脱离主管税务机关的管辖区。

(五)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六)纳税人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七)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应当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文件规定,对税务注销业务推出“即办”服务和“承诺制”容缺办理,设置“套餐式”办理功能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注销税务登记】,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当登录纳税人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之前的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注销税务登记主界面

3 选择注销原因在“注销税务登记_受理信息”栏中填写“纳税人经办人”及对应的其他信息

选择注销原因

4 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5 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6 点击“上传”在弹出界面选择本地采集文件开始上传(可一次上传多个文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上传成功!

7 附列资料逐个上传完毕,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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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当登录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时,走最新简易注销流程。

简易注销流程

9 纳税人阅读简易注销告知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页面跳转

简易注销告知

10 页面显示当前用户的I类监控、II类监控、III类监控情况,当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具体以下4种情况。

1) 情况1:即时注销办理当I类监控、II类监控、III类监控均验证通过时)

即时注销办理

简易注销申请注销

步骤一、点击“申请注销”按钮跳转到注销税务登记_受理信息界面

注销税务登记

步骤二、填写受理信息中的各项信息,点击“提交申请”按钮,简易注销申请成功提交。即立即注销成功,受理结果会以短信方式提示。

填写受理信息中的各项信息

2) 情况2:“承诺制”容缺办理(当I类监控验证通过、II类监控验证不通过、III类监控验证通过时)

步骤一点击“查看知书按钮”,可以查看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未结事项告知书) ,告知书样式请见情况3

查看告知书按钮

步骤二、勾选II类监控(其他条件验证信息)不通过,是否签署承诺书”, 点击“查看知书按钮”,可以查看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未结事项告知书);点击“签署承诺书”按钮后,页面跳转;

签署承诺书

步骤三、填写承诺到期日”,点击“打印《清算证明》承诺书”,下载并打印。

打印《清算证明》承诺书

承诺书样式:

承诺书样式

步骤、已打印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拍照或扫描作为附报资料上传点击 “上传”按钮,选择本地文件成功点击 “提交”按钮页面跳转

附报资料上传

步骤五填写页面的“受理信息”。

填写页面中的“受理信息”

步骤六、点击“提交申请”按钮,申请成功后等待税务机关审核,受理结果会短信的形式发送给纳税人

受理结果会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给纳税人

3) 情况3:“告知说明”办理当I类监控验证不通过、II类监控验证不通过、III类监控验证通过时;或当I类监控验证不通过、II类监控验证通过、III类监控验证通过时

简易注销告知说明

步骤一、点击“看知书按钮”,可以查看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未结事项告知书

告知书样式:

税务事项通知书

2002775612

4) 情况4:不予办理(当I类监控验证通过、II类监控验证通过、III类监控验证不通过时当I类监控验证通过、II类监控验证不通过、III类监控验证不通过时当I类监控验证不通过、II类监控验证通过、III类监控均验证不通过时当I类监控验证不通过、II类监控验证不通过、III类监控验证不通过时),此时无任何操作按钮

3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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