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事项操作说明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事项操作说明

53942019-07-27 07:43  中国政务服务网

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事项

1 功能概述

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受理角色通过本用例对纳税人在房产交易时报送的房产合同或房产证进行受理,资料报送与信息采集角色将全部或者部分资料信息采集到系统中。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事项】,点击“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事项”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事项主界面

2 输入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3 若纳税人有房源,则点击“查询房源信息”,有一个在下面自动带出,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房源的选择一个;若纳税人没有房源,则在房屋信息中手动录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房源编号;可以有多个卖方和买房,卖方和买方的各自交易比例之和相等,卖方所占份额大于交易比例。卖方和购买方录入数据时,点“增行”,录入数据即可。

查询房源信息

4 必录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

5 保存成功后提示,进行存量房交易申报,点击“是”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房产交易申报界面,点击“否”结束本流程。

6 导入功能:点击“导入”。

7 点击“浏览”,找到存量房的模板

8 点击导入上传文件”,就会信息导入采集页面。

3 注意事项

1 若要自动带出土地税源编号,进行存量房销售信息采集前要进行土地情况登记和变更。

2 采集表中多个买方(或卖方)之间不区分主次,申报时能够通过任意一个买方(或卖方)信息查询出来这笔采集信息

3 采集中卖方纳税人和买方纳税人输入一个房源的任意一个卖方和买方都可以查询到这个房源,通过合同编号点击查询房源信息也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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