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项目报告
1 功能概述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应在不动产销售合同签订后,持有关资料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不动产项目登记。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不动产项目报告】,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此时先弹出土地税源信息供用户选择,点击“确定”
2、 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3、 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4、 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5、 点击“上传”在弹出界面选择本地采集文件开始上传(可一次上传多个文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上传成功!。
6、 附列资料逐个上传完毕,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3 注意事项
无
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事项
1 功能概述
2 操作步骤
1、 进入方式:1)【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事项】,点击进入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 编辑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3、 点击“下一步”跳转至上传附送资料页面
4、 点击“上传”在弹出界面选择本地采集文件开始上传(可一次上传多个文件),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上传成功!。
5、 附列资料逐个上传完毕,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提交成功,该申请提交到税务机关系统中,申请操作全部完成。
3 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