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退税
一、功能概述
车辆购置税退税是指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情形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税中心】—【一般退(抵)税管理】—【车辆购置税退税】—【车辆购置税退税】,点击“车辆购置税退税”进入界面。
2、输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点击【查询】,可查询车辆信息及开票信息、纳税人信息,将数据带入页面。
3、填写必录数据,编辑未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保存成功。
三、注意事项
1、退抵税(费)方式如选“退税”,则纳税人不能存在欠税信息。
车船税退抵税
一、功能概述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国税机关应当向地税机关提供车辆退货发票信息,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可申请车船税部分退税。
在汽车登记车管所之外买的车,当地保险机构能代缴车船税,保管好保险单或保费发票,回到汽车使用地区后则不用再交车船税,已经征收的应予退还。
二、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1)【办税中心】—【一般退(抵)税管理】—【车船税退抵税】—【车船税退抵税】,点击“车船税退抵税”进入界面。
2、点击【查询】,可查询车船税信息,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选择已申报的车船税信息,点击【确定】,将数据带入页面。
3、填写必录数据,选择退抵税(费)方式,确认数据录入无误,点击【保存】按钮。
4、提示保存成功。
三、注意事项
1、退抵税(费)方式如选“退税”,则纳税人不能存在欠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