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
1功能概述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汇总申报纳税人,通过此模块完成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汇总纳税申报功能。
2操作说明
1、登陆广东电子税务局,选择申报缴税-申报清册-其他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汇总申报界面。
2、进行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汇总申报之前,要先进行相应属期的增值税申报
3、在定期定额分月汇总申报引导页,选择税款所属期,点击【填写申报表】
填写申报表,填写时要注意表内、表间的校验,如图所示:
5、填写完申报表,点击右上角的【申报】按钮,跳到pdf预览界面。
6、确认数据无误后,若纳税人为ca用户,进行“纳税人数字签名”后点击pdf预览界面右上角的“申报”按钮提交申报,非ca用户直接点击“提交”。
7、申报成功后会出现如下图所示的申报结果。
3注意事项
1.进行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纳税分月汇总申报之前,要先进行相应属期的增值税申报
2.建议使用推荐使用IE浏览器9或以上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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