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申报2016版
本功能用于资源税申报。
操作流程:单位纳税人登陆网上税务局,我要办税—申报纳税—财产行为税申报—资源税申报(2016版)
操作步骤:
第一步:功能菜单定位
第二步:打开功能菜单
第三步:操作步骤
进入申报页面,系统自动加载纳税人基本信息,可修改申报属,点开页面主附表树,填写附表一、附表二,其中对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只能填写附表一;对于征税对象为(精矿)的,只能填写附表二.从价的销售额、销售量均可以填写,填写销售量必须填写销售额,其中只有销售额参与计算;从量的只可以填写销售量。
附表一:
附表二:
若对应的征收品目有减免信息,填写附表三。其中对于从量的,附表三不可填写“减免税销售额”;对于从价的,附表三中不可填写“减免税销售量”;并且附表三中“减免税销售量”必须小于等于附表一、附表二中同征收品目或子目的计税销售量之和;附表三中“减免税销售额”必须小于等于附表一、附表二中同征收品目或子目的计税销售额之和。
附表三:
【确认数据】
申报表附表相应数据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计算税款,并将数据汇总到主表,生成申报报表。确认数据无误,点击“保存”按钮提交数据。
【缴款】
申报表保存成功后系统提示“是否缴款”,点击“是”按钮,系统进入缴款功能页面。点击“否”按钮,则不进行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