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申报明细报告
一、 业务概述
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的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税源申报明细报告。
二、 业务前提
1.纳税人状态为正常。
三、功能节点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税源申报明细报告
四、操作步骤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综合信息报告”,在弹出页面左侧选择“税源信息报告”后,点击 “ 税源申报明细报告”,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选择申报月份
第二步:填写表单
1. 选择“税源标志”类型后,选择相应的税源编号;
2. 点击“增加”;
3. 在弹出的页面输入“征收项目”、“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计税依据”、“税率”、“扣除税额”;
4. 点击“确定”;
5. 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 预览提交
系统将提供纳税人预览填写的表单信息和附报资料信息(可通过页面上方Tab页切换)。
若有问题,可点击“上一步”进行修改;若确认无误,点击“提交”。
点击“提交”后,完成税源申报明细报告。
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税源申报明细报告申请。
可在首页“我的待办”中查询申请受理情况。
也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进度。
点击“查看”,在弹出的页面点击“下载打印”,可点击下载《税源申报明细报告表》和《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