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
1、 功能说明
纳税人可以通过本功能提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的申请,税务机关核定后由纳税人执行。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核定管理à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à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法人,其他组织 (符合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条件的纳税人。)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不能修改。
(3)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 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