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
1、 功能说明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用发票单位的类型、行业、经营范围、方式、规模及税源管理需要,充分考虑纳税人实际用票情况,按照“票税匹配”原则智能地确认纳税人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最高可领份数。
2、 操作路径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初次申领专用发票数量不超25份。
l 首次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业务或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需先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申请。
l 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l 据实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核定表
(3)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 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