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发票作废
【模块说明】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发票作废〗
【操作步骤】
1.登录成功之后,首页点击【发票使用】业务按钮。
2.进入后点击查询,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信息,点击作废。
【注意】
1.网上完成作废发票申请后,应保持票面整洁,并将发票的全部联次送回主管税务局。
2.请留意作废的发票信息,可能会涉及到以后申报填写预缴税款或办理退税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