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模块说明】
纳税人不动产销售完毕时,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项目注销登记的业务。纳税人不动产销售完毕起30日内,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做注销不动产项目。
本表适用于纳税人注销不动产项目时填写。
【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
【操作步骤】
纳税人点击注销不动产项目报告进入,点击“新增”按钮,手工录入进行保存。如图
保存成功后可在页面看到记录,可以点击“查看”按钮查看保存信息、“修改”按钮对保存信息修改、“删除”按钮删除当前选中的记录、“上报”按钮将该条记录信息推到税务人端,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