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变更
业务概述
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合伙人或者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职业人员信息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行政登记变更。
操作说明
一、纳税人登录成功后,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我要办税】模块,进入【税务师事务所管理】下的【税务师事务所变更】模块。
二、点击【新增信息】按钮,进入“税务师事务所行政变更”页面。
三、点击【变更登记事项】,选择需要变更的事项。如果选择变更的事项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 合伙人或者股东变更”“其他职业人员信息变更”时,还需进入“合伙人或股东变更”和“其他职业资格人员信息变更”填写相应信息。
四、据实填写“变更原因”,并上传需要的附列资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五、选择[上一步],回到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登记申请表填写界面,可以修改信息;选择[保存],在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登记申请表界面形成草稿,草稿可以进行修改、删除;选择[提交],申请事项将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变更项目生成相应的提示信息。
注意事项
此项业务需要携带以下纸质资料到省税务机关领取相关证书:
1.《税务师事务所变更/终止行政登记表》原件2份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章)
3.原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4.存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 合伙人或者股东变更”“其他职业人员信息变更”的还需报送《税务师事务所人员变更行政登记表》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