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补评
业务概述
纳税人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原因未参加当年评价的,待上述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
操作说明
一、纳税人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纳税信用】-【信用补评】路径进入。
二、点击[新增信息]按钮,弹出提示信息“纳税人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原因未参加当年评价的,待上述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点击[确定]按钮进入“新增纳税信用补评”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
三、纳税人填写完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后点击[上一步]按钮可返回“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页面修改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可对申请表进行保存或者提交,点击[保存]按钮,该申请事项保存为草稿,纳税人可进行修改或撤销,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提示“提交成功,您的申请事项已经接收!请在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大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否则系统将自动退回此申请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