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操作流程说明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操作流程说明

59962019-07-12 16:00  中国政务服务网

延期缴纳税款核准

业务概述

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是指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操作说明

一、纳税人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延期缴纳税款核准】路径进入。
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 
二、点击[新增信息]按钮,弹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须知”,点击[同意]后方可继续,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延期缴纳的应纳税额分税种进行勾选。

 

延期缴纳税款核准 
 
三、点击[下一步]可以对申请事项进行保存或者提交,点击[保存]该申请事项保存为草稿,纳税人可以进行修改或者删除,点击[提交]提示“提交成功,您的申请事项已经接收!请在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省税务机关行政许可受理专窗(纳税服务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长沙市区以外的纳税人可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代为转报申请材料,否则系统将自动作退回此申请事项。”
纳税人可以进行修改或者删除 
四、纳税人可在“延期缴纳税款核准”页面查询处理结果,处理结果为“未提交”、“已退回”的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处理结果为“待受理”的可以进行撤销操作。
处理结果为“待受理”的可以进行撤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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