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汇总申报
业务概述
本模块适用于已同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的单位和人员,选择无需导入明细直接汇总缴款方式的申报。本业务为申报类型业务,所提交申报表单直接报送税务机关。
操作说明
纳税人登陆电子税务局之后,在“我要办税”-“综合申报”下点击[委托代征汇总申报]按钮进入业务办理模块。
纳税人可在本模块内查看已申报完成业务办理情况,并可点击[查看]按钮查看申报数据。
一、点击[申报]按钮,调出申报表填写页面
二、纳税人根据委托代征情况填写完成申报表,带*号为必填项(征收子目如没有可不填),应代征税额可由计税依据*应代征税额自动计算得出。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信息确认页面。
三、如觉得数据有误,可点击[上一步]回到申报表填写页面。如确认申报表填写无误,可点击[提交]按钮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可在本模块页面看到该笔业务状态为“已办结”,点击[查看]按钮可查看已申报的数据。
四、如暂不申报,可点击[保存]暂存数据,下次在本模块页面点击需申报的申报表的[修改]按钮回到申报表填写页面,再进行申报,或者点击[删除]按钮删除此申报表所有数据。
五、申报完成后,可至“我要办税”下“税费缴纳”里的【三方协议缴税】或【银联在线缴税】模块完成代征税款的缴纳。
注意事项
1.本业务不支持电子税务局申报作废或更正。如需作废或更正,请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 本模块仅适用于签订委托代征协议的代征人,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代征的税款进行汇总申报,不适用代征人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代征税款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