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业务概述
安排残疾人达不到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纳税人可以通过该模块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操作说明
一、纳税人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后,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在线申报】-【纳税申报】,点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后的[填写]按钮,跳转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界面。
也可以通过点击【我要办税】-点击【其他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界面 。
二、纳税人据实填写好申报信息后点击[申报]即可。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如果对于获取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存在疑问,请通过"我的信息"查看当前税务机关核定的有效的认定信息。
3. “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后数据填写;如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