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一、业务描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规定选择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申请备案。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二、操作流程
(一)办理流程:该业务属于即办类业务,纳税人提交表单之后,通过税务人员的受理,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可在业务查询模块查询办理结果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份;
2.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3.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三)温馨提醒:请及时关注首页面消息提醒和办理流程
(四)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
表单填写完毕之后,操作流程为:保存---资料采集---提交,资料采集上传之后,才可以点击提交。点击【保存】如图所示:
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点击【选择】/【扫描】/【扫码上传】按钮,从本地选择一张图片,点击【上传图片】
待页面提示“上传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完成资料采集。
待资料上传完毕后,点击【返回至表单】回到表单填写界面,点击【提交】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系统自动跳转至业务查询模块:
点击【业务流水号】,显示企业填写的表单,可以查看申请单信息、资料信息和办理流程:
点击【打印】:
办理流程可以查看操作轨迹和下一步受理人员:
待业务办结之后,请及时关注首页面的温馨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