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制普通发票资格申请
一、业务描述
用票单位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提出印制普通发票资格申请,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确认该单位名称印制普通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二、操作流程
(一)办理流程:
此业务为JS接口类业务,纳税人申请表单之后,税务机关受理并反馈结果给纳税人,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的反馈意见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此项业务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发票专用章印模。
(三)温馨提醒:
1.此事项为非即办事项,纳税人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
2.纳税人在提交申请前请先办理发票票种及用票量的核定。
(四)填写《印制普通发票资格申请》如图:
填写“经办人证件”、“承印发票申请信息”后,点击【保存】提示操作成功,点击“确定”。点击【资料采集】,勾选需上传的资料,选择上传的方式。具体如图:
将报送资料【提交】,提示上传完成,点击【确定】。具体如图:
点击界面下方的【返回至表单】回到表单填写界面,点击【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业务查询模块,状态显示“受理中”。具体如图:
点击业务ID,可以查看表单信息、资料信息和办理流程。具体如图:
根据纳税人需求,可在表单信息界面进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