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流程说明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操作流程说明

65692019-07-09 20:29  中国政务服务网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资料处理】
1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功能描述】
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中,通过下拉列表框选择 “涉税事项分类-发票类”,“涉税事项名称-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自动显示“涉税事项描述”说明,供用户参考查看。如【图1】

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图1】

【申报表填写】:选好确认无误后单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填写申请表”页面如【图2~4】,

填写申请表

【图2】

【图3】

【图4】

填写申请表后,按照操作指引进行,出现如下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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