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
一、业务描述
减免税是指国家对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减免税备案即指备案类减免税,备案类减免税是指不需要税务机关核准的减免税项目。备案类减免税的实施可以按照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税收征管的原则,要求纳税人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在纳税申报表中附列或附送材料进行备案,也可以要求纳税人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备资料进行备案。税务机关对备案材料进行收集、录入,纳税人在符合减免税资质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一直享受。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情形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二、操作流程
(一)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备案》表单
填写表单,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
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二)点击【资料采集】,进入资料采集页面:
如无需资料上传,点击【返回至表单】,页面跳转至表单页面;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待页面提示“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三)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1、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业务提交后,可通过右上角【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该业务办理进度及业务状态:
2、历史办税操作查询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右上角【我要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查看企业已经办理完成的业务(即状态为已完成、已作废的业务),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