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业务概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者其他存款帐户之日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帐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机关书面报告(二)本流程也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方和自然人等缴纳主体社会保险费缴纳人的存款帐号报告。
【操作流程】
功能描述:办税中心 - 综合信息报告 - 制度信息报告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点击【下一步】进入到【填写申请表】页面,如下图,其中带红色*号的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其中“账户性质”一栏, 如果企业已经登记了”基本账户“,则无法再继续添加”基本账户“, 只能选择其他的账户性质进行添加,其他项按照实际需要填写。 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下一步】按钮跳转到下一个页面。
进入到【上传附送资料页面】,如下图,在页面中央,显示的为需要上传的资料内容, 现在显示的状态为“未上传“。
点击资料后面的【上传】按钮,如下图, 进入到上传资料页面,点击【浏览】按钮从本地选择文件后,点击【上传】按钮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 会在下面生成一条附件信息, 可以【查看】和【删除】。上传确认完毕后, 关闭此窗口。
上传资料后,如下图,中间资料的状态显示为已上传。可以点击后面的【查看】按钮进行查看,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进入到【预览提交页面】,如下图,在页面中央,显示的资料即为刚刚填报的信息。
可以点击后面的【预览】按钮进行预览。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提交
提交过程中,会弹窗提示“请您确认是否提交, 一经提交不能修改”,点击【确认】按钮。
完成后会出现提交成功页面, 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