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收多缴退抵税申请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多缴税款的,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二、业务前提
无。
三、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误收多缴退抵税申请
四、操作步骤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纳税人选择“我要办税” -“一般退(抵)税管理” —>点击左侧功能“误收多缴退抵税申请”,如下图所示:
1.表单中灰色字体信息是系统自动带出内容无需填写。
2.红色星号标识的为必填项,必填项根据纳税人需求进行填选。
3.在数据“数据暂存”之前,“提交”不可用。
操作说明:
1. 选择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按钮,查询退抵税(费)明细 。
2. :纳税人按照要求填写完成申请表,点击按钮,保存表单。
说明:表单保存之后,按照要求上传附送资料,点击必报附件的“未上传”按钮,进入附件上传页面:
点击按钮,选中需要上传的本地图片,点击按钮,上传附件(最多一次性可上传5个文件)。
:完成数据暂存、附件上传之后,点击“”按钮,系统弹出提示信息:
用户点击“确认”按钮,提交表单。
误收多缴退抵税查询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纳税人选择“我要办税” -“一般退(抵)税管理” —>点击左侧功能“误收多缴退抵税查询”,如下图所示:
1)系统默认显示当月的申报信息。
2):纳税人选择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申请状态,点击按钮,系统根据条件查询并显示符合条件的数据,包括受理号、业务名称、申请时间、状态、评价等。点击受理号,可查看该条信息详情。
3)状态为“备案完成”的信息,可点击后面的“评价”按钮对本次业务办理情况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