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
一、业务描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环境保护税申报。
二、操作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
1.打开【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填写表单:
2.填写表单,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3.保存后如果发现数据有问题,可点击【重置】按钮从核心征管系统同步数据,点击【重置】按钮,表单填写或修改的内容被删除,基础数据从税局同步成功:
4.点击【登记报送】,系统将当前采集表信息进行报送核心征管系统:
5.点击【打印预览】,跳转到打印预览页面进行打印或导出:
三、注意事项
1.《环保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登记报送成功后,大气、水、固体、噪声污染信息才可以采集;
2.大气、水、固体污染物采集中,用到产排污系数时,需要先登记报送《产排污系数采集表》;
3.报表保存成功后,需要点击【登记报送】,系统将数据报送至核心征管。
4.污染物信息采集登记报送成功后,打开【我的信息】--【同步注册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可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申报】模块进行环境保护税申报表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