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契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契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93142019-06-26 16:07  中国政务服务网

契税申报

一、业务描述

契税申报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业务活动。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契税税率为3%~5%。

自2014年1月1日起,河南省契税纳税期限由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20日内缴纳税款调整为纳税人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2013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契税纳税义务行为,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操作流程

(一)业务办理流程

模块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契税申报】

1.打开【契税申报表】,填写表单:

填写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契税申报表信息

2.填写表单,点击【保存】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表单填写的内容被保存

3.保存后如果发现数据有问题,可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保存数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确定要删除吗?”,点击【确定】按钮,表单填写的内容被删除

表单填写的内容被删除

4.保存过后,可点击【申报】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确定要申报吗?”,点击【确定】按钮,即申报成功

申报成功

5.申报后如果发现数据有问题,勾选当期已申报契税信息中的申报记录,点击【删除】按钮进行删除申报记录,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确定要作废已申报的信息吗!”,点击【确定】按钮,申报记录被删除:

6.申报后,勾选当期已申报契税信息中的申报记录,点击【实时扣款】按钮,待页面弹出提示框提示“确定进行实时扣款吗?点击“确定”进行扣款”,点击【确定】按钮,即进行扣款:

7.点击【打印预览】,跳转到打印预览页面进行打印或导出。

三、注意事项

1.选择税源标志中的房源信息后,带出大部分申报数据;

2.申报前不需要进行税费种认定,属于按次申报;

3.一个房源只能申报一次;

4.已保存,未申报时,重新进入页面,自动带出已保存的数据(允许修改);

5.已保存,已申报时,在历史列表中显示已申报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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