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山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_时间_流程_优惠政策及咨询电话

2020年中山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_时间_流程_优惠政策及咨询电话

74642019-06-13 07:00  中国政务服务网

2020中山市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企业在中山市注册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申请了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还可以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为自动国家高新企业入库培育企业,如果企业申请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中山市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以下简称《省认定通知》)的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中山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切实推动我市高企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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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各批次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企业网上提交
截止时间

地市科技部门 

网上推荐截止时间

提交纸质材料
截止时间

第一批

531

630

715

第二批

710

810

825

第三批

820

920

1015

申报模块开申报时间自2020415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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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市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高企认定。

2、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7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3、2018年、2019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请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020年中山市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中山市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2008年以来曾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一) 税 收 优 惠

1、 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 新办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新办的中外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石油、天然气、贵重金属、稀有金属等开采项目),合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所得税。

3、 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外方把分得的利润继续向企业投资,经营期又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交纳的所得税;经营期不满5年撤销该项投资的,应追缴已退的所得税款。

4、 内资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所得税。

2020年中山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一)网上注册登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流程图

首次申请认定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前,应分别按顺序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审核,并激活账号。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0年4月15日起。

2017年通过认定的企业,或者曾申请认定但未获通过的企业,已完成注册且地市已审核通过,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及时更新国家高企工作网、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企业注册信息。

1.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首次申请认定企业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账号,企业管理人员须凭本人手机号码在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注册个人账号;登陆个人账号后,通过“注册企业账号”功能,绑定企业账号,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核对并完善企业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

2.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首次申请认定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须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再次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网一致。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时需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管理员信息、主管部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每家企业只能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注册指引见附件1)。

企业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发生了工商更名,须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审核后完成更名(注册注意事项见附件2)。

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存在多个注册账号,须及时报告地市科技部门,地市科技部门汇总后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注销多余账号,防止后续数据对接出错。

(二) 填写、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企业只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登陆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填报前确认在阳光政务平台的企业名称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完成高企年报填报。

1.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下,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融资信息等。

2.填写申请书。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3.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应先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www.innofund.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

(三) 审核推荐。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地市科技部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地市财政、税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市、县(区)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各地市科技部门根据企业核查情况,出具推荐意见并推荐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不推荐的企业,各地市科技部门要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2020年中山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一) 申请材料类别和内容要求。

申报程序和申请材料要求详细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填写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一)中山市的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和“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时请注意选择“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作为注册机构(或主管单位)。

    (二)2017年通过认定的企业,或者曾申请认定但未获通过的企业,已完成注册且地市已审核通过,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及时更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企业注册信息。

(三)企业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建项目申请—审批审核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企业只需在省阳光平台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

(四)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必须经过报备,并在申请材料中正确填写报备号(防伪编号)。

(五)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存在材料弄虚作假等相关问题的,将依据科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和科技诚信红黑榜等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

(一)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填报后,生成带水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三)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提供1份正本送市科技局审核留存,企业自身可留存1份副本,以方便现场检查。

(四)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不能进入评审程序。

请企业根据上述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将1份正本申请材料(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交至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14-C16

2020年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样本:

2020年中山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他注意事项:

(一)强化中介机构管理。省高企认定办将运用部门共享数据、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审计中介机构鉴证报告审验、企业申报信息审核,不定期公布中介机构黑名单。各级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主管部门,对涉及高企认定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提供高企认定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执业检查、政策培训和行业自律教育,进一步敦促相关机构恪守从业准则,提升执业水平。

(二)强化企业申报主体责任。企业应树立自主申报的意识,将申报认定过程作为提升企业科研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契机和途径,支持企业内部培养专业团队和专职人员统筹高企内部管理和认定申报工作。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追缴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财政奖补资金,对涉及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三)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应先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www.innofund.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

)密码找回。企业丢失“国家高企工作网”和“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账号密码需自行申请找回,主要流程如下:“国家高企工作网”点击登录页面上的“找回密码”或“企业账号申诉”,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密码重置;“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点击登录页面上的“找回密码”,选择手机、邮箱或传真的方式重置密码。

2020年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网站及咨询电话

(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

1.广东省高企业务咨询电话:020-87681637、37814289

2.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3.地市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联系方式见附件3。

4.广东省高企业务管理电话:020-83163876、83170061、38358042

(二)办事窗口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办理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20-83163338、020-8316346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位置指引:1.可以搭乘公共汽车在东风路、应元路下车;2.可以搭乘地铁在纪念堂下车。

中山市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人:周艾平、周岳;

联系电话:88303920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C14-C16电话:89817139

附件:

1.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指引

2.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3.全省各地级以上市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

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申报材料及附件下载: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省高企网下载)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2:企业承诺书

附件3:中介机构承诺书

附件4: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

附件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

附件6: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

附件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附件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附件9:科技部门审查情况表

附件10: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1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方式表

附件13: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附件1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形式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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