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956号,以下简称省认定通知)的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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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第一批: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东莞市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下午5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7日下午5时。
第二批: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10日;东莞市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下午5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17日下午5时。
第三批: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8月20日;东莞市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9月20日下午5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8日下午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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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市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请高企认定。
2、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7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3、2018年、2019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请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020年东莞市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优惠政策:
税 收 优 惠
1、 高新技术企业自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 新办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新办的中外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含石油、天然气、贵重金属、稀有金属等开采项目),合营期在10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头两年免征所得税。
3、 中外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外方把分得的利润继续向企业投资,经营期又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交纳的所得税;经营期不满5年撤销该项投资的,应追缴已退的所得税款。
4、 内资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所得税。
2020年东莞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
(一)网上注册登记
1.首次申报的企业须按顺序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并激活账号。
2.已注册的企业,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及时更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企业信息。
3.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首次申报的企业须先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账号,企业管理人员凭本人手机号码在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注册个人账号;登陆个人账号后,通过“注册企业账号”功能,绑定企业账号,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核对并完善企业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
4.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首次申报的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完成注册后,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进行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网一致。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时需填写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管理员信息、主管部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企业注册时选择的主管部门应为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选择错误将影响申报。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社会信用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每家企业只能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
5.企业以前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现在发生工商更名,需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属区科技部门审核后完成更名。
6.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存在多个注册账号的,需及时告知市科技部门,由市科技部门报省科技厅注销多余账号。
(二)填写、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1.企业只需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登陆填报高企认定资料。
2.企业须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下,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融资信息等,注意主管部门应为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选择错误将影响申报。
3.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4.企业为有效期内高企,或为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须按要求在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高企运行情况登记表”填报。未完成填报的企业,须补充填报后才可填报高企认定材料。
(三)现场核查
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收到企业网上申报材料后,须按高企申报现场核查指引(另行印发)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加强对企业申报信息与汇算清缴口径一致性、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真实性核查,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各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要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并推荐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对未能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各园区、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要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四)审核推荐
各区科技部门在完成网上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后,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盖章签名后在截止时间前报送到市科技局。
(五)纸质材料报送
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经各园区、镇(街)科技部门审核后,需按省认定通知要求打印并胶装成册,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联系方式见附件1);各园区、镇(街)科技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汇总后统一送到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地址:东莞市汇峰中心D区7楼701室,联系人:袁秀珍、林锦俊,联系电话:22214990、22992839)。
2020年申请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4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3个实用新型专利。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样本:
2020年东莞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流程
2020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备案工作实行网络报备,备案工作在“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备案系统”(网址:http://113.105.152.7:84/Login.aspx)上进行。
1、企业注册。企业登录“备案系统”进行快速注册,再用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填写《基本信息》,并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注册信息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应确保正常使用。企业注册信息系统提交后需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备案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手册详见:http://www.95ye.com/article/16728.html
2、企业备案。企业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备案系统”,点击“申报信息”,根据提示填写《2020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填写完整无误后系统提交至镇街(园区)科技部门审核。
3、镇街审核。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系统提交的《备案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备案表内容不完整或有误的,在备案系统通知企业补正。镇街科技部门在审核通过企业备案表前,务必确认备案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注册账号已激活并发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账号注册及激活操作流程详见:http://www.95ye.com/article/16727.html
4、备案完成。备案表经我市相关镇街(园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备案完成,备案完成后企业可按要求开展2020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可留意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信息。
2020年东莞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一)为合理安排我市各批次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网上审核及现场核查工作,请各企业提前按照《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20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摸底体检及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完成网上备案。
(二)请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www.innofund.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
2020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网站及咨询电话
(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咨询电话
1.广东省高企业务咨询电话:020-87681637、37814289
2.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3.地市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联系方式见附件3。
4.广东省高企业务管理电话:020-83163876、83170061、38358042
(二)办事窗口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办理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1-3号窗口
办公电话:020-83163338、020-8316346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位置指引:1.可以搭乘公共汽车在东风路、应元路下车;2.可以搭乘地铁在纪念堂下车。
东莞市各镇街、园区高企认定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
镇街、园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松山湖科创局 |
贾高鹏 |
22892778 |
2 |
莞城街道创新办 |
黄旭森 |
22100938 |
3 |
石龙镇工业信息科技局 |
钟嘉昌 |
86116461 |
4 |
虎门镇工信科局 |
刘学、罗奕珺 |
85522429、85552309 |
5 |
东城街道创新办 |
黄华玉、曾伟杰 |
23035522 |
6 |
万江街道科技办 |
叶锦球、李杏 |
22180707 |
7 |
南城街道创新办 |
黄毅超、冯永行 |
23198989 |
8 |
中堂镇创新办 |
黎志强、陈康立 |
88810633 |
9 |
望牛墩镇工业信息科技局 |
伦毅鸿、唐鸿辉 |
88557318 |
10 |
麻涌镇创新办 |
黄建冬、何熊峰 |
88233966 |
11 |
石碣镇工信科局 |
刘沛强、叶淦军 |
86389511 |
12 |
高埗镇科技办 |
赖叠松、黎雪儿 |
81136901、81136332 |
13 |
道滘镇工业信息科技局 |
叶家琪 |
81332486 |
14 |
洪梅镇科技办 |
江国洋、吴振鹏 |
88431766 |
15 |
沙田镇工业信息科技局 |
黄锦文、郭凤婷 |
88861283,88663328 |
16 |
厚街镇科技办 |
伦胜雄、谢力涛 |
85886812 |
17 |
长安镇创新办 |
李理现 |
85533913-645 |
18 |
寮步镇商务局 |
钟树标、韩嘉仪 |
83325369 |
19 |
大岭山镇科技办 |
黎仲权 |
82788266 |
20 |
大朗镇创新办 |
叶美福 |
83106928 |
21 |
黄江镇科技办 |
李紫盈 |
83510099 |
22 |
樟木头创新办 |
黄冠华、蔡晓婷 |
87791028 |
23 |
清溪镇工信科局 |
梁庆成、曾锐欢 |
87382298 |
24 |
塘厦镇创新驱动办 |
林文杰、郑美娟、黄丽婵 |
82089211、87883388、82107733 |
25 |
凤岗镇工信科局 |
何奕铿、房苏静、张超帆 |
87758029 |
26 |
谢岗镇科技办 |
刘思凯 |
87683938 |
27 |
常平镇工业信息科技局 |
任泽鸿、刘德 |
83331646 |
28 |
桥头镇工业信息科技局 |
{placeholder tag=span i=932}赵美兰、莫锐良、莫敏峰{placeholder tag=span i=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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