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子税务局房产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广西电子税务局房产税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75982019-06-11 08:33  中国政务服务网

房产税申报

一、业务描述

房产税申报是指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操作流程

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房产税申报】

广西电子税务局房产税申报

纳税人点击房产税申报菜单进入填写报表页面,手工录入数据进行保存(不进行申报,下次打开页面时自动带出),数据保存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针对已保存未申报的数据,点击删除按钮可清空本地已保存数据,刷新页面;

针对已申报未开票的数据,点击删除按钮可作废已申报数据(若果有当期已申报列表,勾选一条申报记录方可进行作废),

针对已申报已开票的数据,不允许作废申报;

所有申报数据是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中获取,不可修改;

(一)注意事项

在房产税申报前,需要在【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中进行房产税信息采集,若申报数据有问题,需要去【房产税税源信息维护】;

同一纳税人,同一所属期,同一房源编号,不允许重复申报;

房产税是根据税源所属地申报,如果该所属地有多个房产,多个房产一起申报;

如果纳税人做过跨区税源登记,申报时需要根据税源所属地切换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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