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说明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入口及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说明

66992019-06-11 08:25  95商服网

浙江电子税务局操作规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1、 功能说明

已办理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发生解散、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事宜。

2、 操作路径

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2) 属于“多证合一”纳税人;

(3)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纳税人申请注销必须完成清算缴清税款,不能有结存发票和未处理案件,否则不能办理。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表首页

(2) 步骤2:填写信息

填写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注销原因”和“联系人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信息。

(3) 步骤3:提交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 步骤4:提交成功

点击“确认”,提示操作成功,显示填写表单详细信息。

(5) 步骤5: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办税进度查询

△ 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完成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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