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企业在珠海市注册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申请了这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还可以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
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管部门为市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科),具体业务受理、服务窗口设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现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点击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登录入口
2020年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安排:
2020年珠海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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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络 提交截止时间 |
企业现场核查时间安排 |
推荐至 省科技厅时间安排 |
企业报送纸质材料 时间安排 |
第一批 |
计划申报第一批的企业请于5月31日前完成网络提交 |
确定申报第一批认定的企业须于6月19日前配合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现场核查,由各区将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申报单位承诺书》扫描PDF电子版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6月30日前,超过此时间原则上转第二批申报。(注:提交至省科技厅后无法退回修改) |
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众号预约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7月13-14日 |
第二批 |
计划申报第二批的企业请于7月10日前完成网络提交 |
确定申报第一批认定的企业须于7月31日前配合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现场核查,由各区将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申报单位承诺书》扫描PDF电子版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8月10日前,超过此时间原则上转第三批申报。(注:提交至省科技厅后无法退回修改) |
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众号预约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8月24-25日 |
第三批 |
计划申报第三批的企业请于8月20日前完成网络提交 |
确定申报第一批认定的企业须于9月11日前配合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现场核查,由各区将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申报单位承诺书》扫描PDF电子版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9月20日前,超过此时间将错过本年度申报。(注:提交至省科技厅后无法退回修改) |
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众号预约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9月24-25日 |
注:请各批次申报企业严格按此时间完成网络资料提交和纸质资料提交。
2020年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一)在珠海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知识产权权属明确,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1.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
2.实用新型3件以上;
3.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4件以上。
(三)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8%以上;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6%以上;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五)具有完善良好的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
(六)具有相应的研制、生产条件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七)企业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递交的材料真实、可靠。
2020年申请珠海市高新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
(一)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正式投产之日起,享受2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二)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仍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5个百分点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三)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需要计入管理费用。上述企业投入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应逐年增长,年增幅10%以上的,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四)企业用税后利润投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与该投资对应的已征企业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五)企业用取得的利润在我区再投资创办或扩展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返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的企业所得税。
(六)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及其相关收入。免征营业税;年尽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免征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已实际分红或退股的,按分红和退股的数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七)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研究与生产用地,除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及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外,免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所属企业交纳土地使用税,可由企业向经营地税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地税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给予适当减免。对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成果转化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购置之日起,实行5年免征房产税或城市房地产税。
(八)商请海关批准,企业用于高新技术而进口的仪器和设备,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可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的数量,免征料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九)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外商投资企业,经市有关部门审定,产品属鼓励发展、且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填补珠海市空白的,内销比例不受限制。
2020年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申报企业只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高企认定申请资料,填报前确认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的企业名称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企业名称完全一致。2020年省科技厅高企评审工作共3批次,各批次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现场核查、递交书面资料等。点击查看》》》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补充材料功能操作说明。
1.“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首次申请认定企业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账号,选择“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作为注册机构,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企业以往已完成注册且地市已审核通过的,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须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再次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系统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工作网”一致。企业以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发生工商更名,需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市科技创新局审核后完成更名(注册指引、注册注意事项详见省通知的附件1、2)。
3.在上述2个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时请直接选择“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作为注册机构(或主管单位)。以往已注册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更新相关单位信息即可。
2020年申请珠海市高新企业认定的政策依据:
1.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4.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5.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八大领域》
(1)电子信息;
(2)生物与新医药;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术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
(7)资源与环境;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2020年申请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评分标准: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由专家对企业申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评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若知识产权的创造人与知识产权权属人分离,在计算知识产权数量时可分别计算。
4.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
5.企业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4个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1个发明专利或者3个实用新型专利。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四项以上。[说明]
1.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版权、技术使用许可证、注册的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国内外的申请只记为一项。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业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注:如果要拿到30分,必须要有12个技术开发合同或者12个技术服务合同或者12个销售合同(分别针对不同产品)
3、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2)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注:以上五个小项全部齐全后,才能拿到20分
4、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项指标是对反映企业经营绩效的总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的评价(各占10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资产额÷第一年总资产额+第三年总资产额÷第二年总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注:总资产和销售每年是递增的,才能达到最高20分
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样本:
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意事项:
(一)各区做好企业申报宣传发动工作。为完成好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请各区(功能区)科技管理主管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发动辖区内企业积极申报。各区要贯彻落实好《珠海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的行动方案(2018-2020年)》(珠科工信〔2018〕579号),力争2017年通过认定的高企参与重新认定率达95%以上。
(二)各区完成申报企业现场核查并出具推荐意见。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须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工作指引(参考)》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加强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申报名称是否与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等实际情况开展核查,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和收回企业签署的《申报单位承诺书》。
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须按各批次时间安排将各申报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申报单位承诺书》扫描PDF电子版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创新局将依据各区核查情况,出具推荐意见并推荐到省科技厅,对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未能出具现场核查意见表的申报企业,受理窗口将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将申报材料退回企业。
(三)申报企业尽快完成申报平台注册工作。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前,应分别按顺序先后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和“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激活账号。
1.“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首次申请认定企业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账号,选择“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作为注册机构,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企业以往已完成注册且地市已审核通过的,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须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再次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系统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工作网”一致。企业以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发生工商更名,需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市科技创新局审核后完成更名。
3.在上述2个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时请直接选择“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作为注册机构(或主管单位)。以往已注册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根据系统提示更新相关单位信息即可。
(四)高企更名手续的办理。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资格到今年终止,须按程序提出高企认定申请。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按要求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认定申请。
步骤1:更名企业请登录“国家高企工作网”,在“企业信息注册登记”中“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模块,按要求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提交。
步骤2:完成“国家高企工作网”名称变更申请后,需同步修改“省阳光政务平台”上企业信息,在“系统管理-单位变更-申请单位名称变更”菜单下完成名称变更申请。
注:申报期间避免发生名称变更。
(五)“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密码找回。企业丢失以上系统账号密码需申请找回主要流程:“国家高企网”点击登记页面上的“找回密码”或“企业账号申诉”按照要求填写信息进行密码重置;“省阳光政务平台”点击登录页面上的“找回密码”使用手机、邮箱或传真的方式重置密码。
(六)申报企业完成申报材料。各申报企业请根据国家修订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省科技厅申报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按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网络申报工作。
(七)书面材料提交。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带有水印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文档,并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报送1份正本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必须保证网上申报资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装订可参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总目录。
(八)其他事项。
1、强化中介机构管理。省高企认定办将运用部门共享数据、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加强审计中介机构鉴证报告审验、企业申报信息审核,不定期公布中介机构黑名单。
2、强化企业申报主体责任。企业应树立自主申报的意识,将申报认定过程作为提升企业科研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契机和途径,支持企业内部培养专业团队和专职人员统筹高企内部管理和认定申报工作。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高企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追缴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财政奖补资金,对涉及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3、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企业申报前需先在省阳光政务平台完善单位基本信息,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需先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请向各区联系人、市科技创新局主管科室和具体业务受理服务窗口、省科技厅联系人查询
2020年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咨询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高新科刘少博 2213091
业务受理服务窗口联系人与电话
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香洲新光里三街23号1栋A101
联系人:张娜2155019、林国聪2155069
珠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各区咨询电话
地区 |
联系人 |
电话 |
服务QQ群 |
地址 |
横琴新区 |
郝洁琼 |
8936031 |
686993426 |
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1栋204室 |
香洲区 |
何健冰 |
2516305 |
474508706 |
香洲区翠景路99号313房 |
斗门区 |
赵培杰 |
2782092 |
186417787 |
斗门区井岸镇西堤路1707号3楼 |
金湾区 |
孙功锐 |
7263757 |
106747881 |
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3栋2楼 |
高新区 |
孔茜茜 |
3629834 |
304204576 |
南方软件园A1楼1113室 |
高栏港区 |
刘 南 |
7716612 |
383098685 |
高栏港大厦 1201室 |
万山区 |
张 晓 |
13825631995 |
627522957 |
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东光大厦 |
保税区 |
李益锐 |
8686810 |
372954429 |
珠海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4楼1410室 |
富山工业园 |
覃国廷 |
5659058 |
305673394 |
珠峰大道西1号富山工业园管委会2楼263室 |
市科技创新局 |
刘少博 |
2213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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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大厦5楼 |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张娜 |
2155019 |
|
香洲新光里三街 23号1栋A101 |
林国聪 |
2155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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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雄成 |
2155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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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需申报材料及附件下载: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省高企网下载)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附件2:企业承诺书
附件3:中介机构承诺书
附件4: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
附件5: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表
附件6: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
附件7:知识产权权属人声明
附件8:知识产权未重复使用声明
附件9:科技部门审查情况表
附件10: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附件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1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联系方式表
附件13: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附件1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形式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