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用簿,领购发票。
注意:本功能无需税务机关审核,请谨慎操作。
办理此项业务,您必须是停业户。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请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录入申请表信息,系统会自动以当前日期进行填充,您可跟进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二步:预览提交
再次确认申请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
第三步:完成
业务办理成功后,系统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可以查看本次申请的详细情况。
点击【下载文书表单】按钮可以下载相关文书表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