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1、 功能说明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账簿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以及无法据实申报的非居民企业,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2、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à税费申报及缴纳à常规申报à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3、 前置条件:
(1)已经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2)属于“非居民企业”。
(3)税费种有认定企业所得税。
4、 操作步骤
(1)步骤1:主界面
(1)步骤2:提交申报表
(2)步骤3:全申报
对提交的报表确认无误后,可点击全申报,系统提示结果:
(3)步骤4:预约
对于已签约税银库三方协议的纳税人,系统将自动发起扣款,如需约定扣款日期,请使用预约功能,同时确保账户内拥有足够的余额,以避免产生滞纳金,尚未签约三方协议的纳税人,请及时到税务大厅开票缴款。零申报的纳税人,无需点击“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