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描述
提供注销税务登记功能。
操作说明
登录贵州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选择【注销税务登记】菜单。
温馨提示:1、注销登记“承诺制”容缺办理不适用注销原因为“依法合并”、“依法分立”、“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经确认非正常户期限达到规定期限以上”;如注销原因为这四类时,请在原注销登记功能办理注销登记流程!
2、如签署承诺书,自签署当日起生效,承诺期限自签署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系统对注销前置条件进行扫描,纳税人关注未通过原因,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办理。